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:大藤峡建成将长效解决澳门供水问题******
中新网南宁1月14日电 (杨陈 陈沿佑 陈冠言)“这两年咸潮对澳门还是有影响的,但是因为有大藤峡水利枢纽的调节作用,所以澳门能够在冬春枯水期平安度过。”广西政协委员、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14日表示。
1月11日至15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。黄穗文会期接受了中新网记者采访。
在澳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中,保障供水安全是其中重要一环。从早期自给自足到内地挑水,到1959年开始珠海建设向澳门输送原水的设施,再到澳门回归后,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从整个流域层面统筹规划珠澳供水保障措施,对澳供水形成了稳定的合作机制。在这过程中,与澳门一水相依的广西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黄穗文长期从事澳门海上安全和水资源管理工作,2004年至2006年间,澳门持续出现的咸潮灾害让其记忆犹新。“当时我们自来水咸度达到了500多毫克/升,国标是250毫克/升以下,社会面上市民都在抢购矿泉水。”
澳门地形多低矮丘陵,无河流湖泊,可蓄地表水条件差,不具备建大中型水库的条件,淡水资源奇缺。从地理位置上看,澳门又位于西江入海口,地处咸淡水交汇的区域,咸潮沿磨刀门水道上溯淹没取水口,成为枯水期影响澳门供水的最大威胁。
黄穗文回忆说,当时已有短、中期的淡水供澳措施。“短效措施是调水压咸;中效措施是建造竹银水库,建好后可起到调节作用,帮助珠海和澳门度过两三个月的枯水期。但要彻底解决供水问题,广西的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关键。”
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,也是两广合作、桂澳合作的重大工程。工程坝址位于珠江流域黔江河段大藤峡峡谷出口(即广西桂平市南木镇弩滩村),距离桂平黔江大桥约6.6公里。建成后,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水资源分配不均、上游洪水暴发、突发性水污染问题都可通过该枢纽及时应对。
黄穗文是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推动者和见证者,曾多次带队到广西实地考察,并作为澳门特区政府代表与珠江水利委员会签署了《澳门特别行政区援助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合作协议书》。
“2009年澳门特区政府拨款8亿元人民币,用于广西大藤峡库区移民安置、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。作为受益方,我们希望对整个流域的生态保护方面出一份力。”黄穗文说。
经过多年建设,截至目前,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已有5台机组投产发电,剩余3台机组正按计划有序安装,计划2023年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。
黄穗文表示,大藤峡建成后蓄水量已经足够保障澳门用水安全。“原来从内地调淡水到澳门需要一个多星期,如今大藤峡开闸放水后只需3天,澳门市民就能用上来自西江的淡水。”
谈及未来,黄穗文认为,澳门与广西在水运方面有很多合作的机会。“有业界人士提出想通过西江内河航道,将货品拉到澳门来,我们将积极配合,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推动澳桂水上运输方面的合作。”(完)